中新網成都12月18日電(記者安源)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今天向媒體通報2014年打黑除惡審判工作,今年共審結三起典型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對多名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判處無期徒刑。
  通報中稱,從2014年審結的涉黑犯罪案件來看,四川省涉黑犯罪主要存在以下特點:一是涉黑犯罪人員中,無業閑散人員、勞釋人員占絕大多數,90後成為被裹挾的對象;二是涉黑犯罪組織結構上呈現多層次化和嚴密化;三是涉黑犯罪組織多以開辦公司、企業等合法外衣為掩護,實施違法犯罪,攫取巨額非法經濟利益;四是涉黑犯罪組織“以黑護商”,以暴力或暴力相威脅,稱霸一方,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這三起典型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分別是:綿陽胡志全等17人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宜賓郝鴻、郝鶯、郝鷓等20人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成都彭亮等12人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今天,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對綿陽胡志全等人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二審、成都彭亮等人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一審予以公開宣判,分別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名,數罪並罰,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胡志全、彭亮及其他成員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二十五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罰。
  今年四川省法院一方面依法從嚴懲處黑惡勢力犯罪首要、骨幹分子,依法鏟除其經濟基礎,沒收涉黑犯罪組織違法所得一切財物。對黑惡勢力犯罪分子,嚴格限制適用非監禁刑,並從嚴掌握減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等措施。另一方面,註意區分不同被告人的地位、作用、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該寬則寬,對從犯、脅從犯等被脅迫、被裹挾參與涉黑犯罪組織以及具有立功、自首情節的被告人,依法予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法院還依法嚴懲涉足礦山、砂石等自然資源開采、建築工程、客運、各類貿易市場的黑惡勢力、操縱“黃賭毒”違法犯罪、插手各類糾紛的“地下出警隊”、“職業醫鬧”等的黑惡勢力、以及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稱霸一方的幫派黑惡勢力,對該類案件依法加大刑罰適用力度。(完)  (原標題:四川審結三起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多名黑老大被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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